告7家知名保险公司,此案在全国都属罕见。究竟是什么引发了一个律师与众多保险公司间的“恩怨情仇”?记者对此进行了独家采访。
八公司联名写报告“剑指”“保险律师”
这起诉讼源于今年7月5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等八大保险公司(李滨起诉了八家中除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外的七家保险公司)联合签署的一份《关于黑龙江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恶意炒作、扰乱社会稳定行为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请求律师管理部门吊销李滨律师执业证。该份报告抄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保险管理部门及各级政府。
《报告》中反映李滨的问题主要有:利用自办网站和省内外多家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表对保险业不公正和不客观的评价,甚至公然侮辱、诋毁、攻击保险业,误导公众,混淆视听;违背律师执业规范,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夸大能力、自诩专业的方法和违规接受专访的方式虚假宣传,蒙蔽公众,欺骗社会;在李滨代理案件的宣传过程中,歪曲事实、曲解法律,却成了他赢得舆论支持的重要手段;利用案件代理机会,抓住保险公司的问题,勒索保险公司的钱财,真正是“吃了原告吃被告”;煽动、带领保险消费者冲击黑龙江保监局,大吵大闹,辱骂领导,强抢文件,扰乱国家信访秩序。
李滨说:“得知省内8家保险公司联名发出《报告》,欲吊销我律师证的事儿,是在7月15日。此后,我就不断听到来自各级政府、保险业、法官、律师和媒体朋友的询问,问我是否存在8家保险公司联名《报告》中所称的恶意炒作、扰乱社会稳定的行为。”据李滨介绍,其实,今年春节过后,他就在办理到北京执业的转所手续,7月6日在北京执业的手续正式下发。可是李滨没想到,这份《报告》被送到了北京,这也是李滨下决心诉诸法律的原因,他认为:“他们将《报告》广为散发,其行为已经超出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报告》中所称的‘事实’是真是假,让证据说话。我认为这些保险公司的行为属恶意侵权,应该受到法律的否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个当过保险业务员的律师
被8家保险公司联合状告的李滨到底是何许人也?近日,记者见到传说中的“保险专业律师”的李滨。他现年40岁,哈尔滨人。1990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系。1997年在保险行业里当兼职业务员。1999年,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随后,加入律师事务所成为执业律师。2000年——2006年7月,在黑龙江省先后执业于黑龙江达明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2002年6月8日,考取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2006年7月6日起,执业于北京市高盛律师事务所。
说起如何成为代理保险官司的律师,李滨说:“我曾当过兼职保险业务员,所以掌握了保险及与于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对我国各保险公司的运作方式和经营理念有所了解。在作保险代理人期间,我发现现行法律对保险消费者的保护是不全面的和不足的,我对保险产品的条款的通俗性、合理性、价格的公平性不完全认同,并认为现行承保体制可能会引发大量的保险纠纷。所以我就辞职,参加了律师资格考试。执业六年来,我的业务方向定位于保险、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域。”李滨认为自己与保险“结怨”的原因就是专打保险官司引来的:“我曾成功代理多起保险消费者诉保险公司保险理赔纠纷胜诉案;通过非诉讼方式帮助保险消费者解决理赔纠纷30多起;通过为保险消费者提供咨询,避免了100多起由于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误解,而可能引起的保险合同纠纷的案件;接受媒体有关保险稿件的采访,发表许多点评文章;通过自建的《保险消费者权益网》网站及电话为全国保险消费者解答许多保险类的咨询问题。”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