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应用电子计算机管理退休养老保险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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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码语者 发布时间:2006-12-28 17:5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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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劳险字(1989)16号
标 题: 关于应用电子计算机管理退休养老保险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布日期: 1989年8月17日
实施日期: 1989年8月17日
终止日期:
类 别: 干部保险福利
颁布单位: 劳动部
内 容:
劳动部关于应用电子计算机管理退休养老保险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 随着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和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保险工 作的进一步发展,一些地区和部门现已开始试用电子计算机来管理这两 项工作,并已在实践中初步摸索出一些经验。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 织指导,适应未来全国通讯联网和宏观管理的要求,根据《劳动管理信 息系统总体设计》提出的原则,现对各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计算机配 置、系统软件开发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管理体制 和业务规模配置计算机。个人机一般应选择长城0520—H及其以上 档次的长城系列机或IBM PC/XT以上档次的IBM—PC系列 机或及其兼容机(要求配高分辨率显示器),硬盘容量配置应在20兆以 上。中小型机和其他微机的配置应做到与长城系列机无通讯障碍。 二、应用系统软件拟由部保险福利司和部信息中心在对各地现有软 件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研制开发,经试点后,向全国推广。 各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应积极创造计算机应用环境,根据实际需 要和可能,配备相应的计算机设施和应用管理人员,并加强与部保险福 利司和部信息中心的业务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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