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目标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资
格考试。考试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公正的考试方法,检验应试人员是否具备担
任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
二、 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
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的科目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
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法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家经济
法和法律职业道德等科目。
三、试卷结构
1、 试卷科目及所占分值比例
试卷一:100道试题,每题1分,本卷分值共100分。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
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组成。
本卷包括下列科目:
法理学(约占卷面分值的10%——12%)
法制史(约占卷面分值的10%)
宪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0%——12%)
经经法(约占卷面分值的20%)
国际法(约占卷面分值的8%——10%)
国际私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0%——12%)
国际经济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2%——15%)
法律职业道德(约占卷面分值的10%)
试卷二:100道试题,每题1分,本卷分值共100分。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
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组成。
本卷包括下列科目:
刑法(约占卷面分值的40%)
刑事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3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25%)
试卷三:100道试题,每题1分,本卷分值共100分。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
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组成。
本卷包括下列科目:
民法(约占卷面分值的45%)
商法(约占卷面分值的20%)
民事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35%,其中仲裁制度约占5%——10%)
试卷四:由论述、案例分析、实例分析或法律文书等试题类型组成,约占8——
10题。本卷分值共100分。
本卷包括下列科目:
刑法(约占卷面分值的20%——25%)
刑事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5%——20%)
民商法(约占卷面分值的35%——40%)
民事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5%——2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2%——15%)
2、 试题类型
1)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
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应试
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
不选均不得分。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包括四个)的
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
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2) 例(实例)分析题:
要求应试人员按照试题提问回答问题,应试人员应仔细审阅试题及提问,按
要求作答。
3) 法律文书制作
要求应试人员对试题所提供的事实材料进行加工整理,并按试题要求将其制
作为相应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制作题一般要求应试人员格式规范、文字通顺、
标点正确、无语法错误等。
四、考试要求
四张试卷总分400分,每张试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合格人员必须参加四张试卷
的全部考试,且四张试卷中不得有零分。应试人员各卷考试成绩当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