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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三兄弟要设立检举肇事逃逸者奖励基金(1)
原文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admin  发布时间:2006-12-25 11:23:56    

东莞三兄弟要设立检举肇事逃逸者奖励基金(1)  

  

    老父被撞身亡,肇事司机逃逸,这对于从小失去母亲,由父亲一手拉扯大的钟氏三兄弟而言,不啻晴天霹雳。然而更令他们感到悲愤的是,历时9个月,肇事司机至今仍逍遥法外。家境并不富裕的钟氏三兄弟决定拿出10万元,拟设立一个全国性的,也是我国第一个“检举交通肇事逃逸者奖励基金”,他们有一个愿望———

   老校长被撞身亡肇事者弃车逃逸

   2000年9月27日下午1时二十分左右,东莞市大朗镇蔡边村发生一起车祸,63岁的蔡边小学老校长钟沛芬在事故中死亡。大朗交警大队2000年11月9日作出的《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称:当日,湖南省邵阳县黄零市镇油斯村司机吴小安(男,32岁)驾驶湘E-05960号小货车(车主:湖南省邵阳市西区武圣街22号,宋建中)行至上述肇事路段碰撞骑自行车的钟沛芬,造成钟重伤当场死亡。肇事司机吴小安肇事后弃车逃逸,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吴小安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大朗交警大队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认定吴小安已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东莞警方向湖南邵阳警方要求协助缉捕吴小安。肇事司机的逃逸令死者家属十分悲愤,多次到有关部门要求缉拿逃逸司机。东莞警方也数次派人到湖南邵阳县抓捕肇事者,但肇事者至今仍下落不明。

   就追捕吴小安的情况,东莞市交警支队大朗交警大队在2000年11月11日作出的《关于肇事司机吴小安追捕情况说明》中称:“10月11日,我们一行到达邵阳县交警大队,并找到安全股陈六顺股长,陈称其认识吴小安,并可代我们讯问其口供,并于当晚九时许,交来一份由邵阳县交警大队唐强、黎海欧讯问吴小安的口供材料。在我们提出留置吴小安时,陈六顺股长当即拒绝,双方不欢而散。我队在12日再次派员带齐拘留证前往邵阳县交警大队,请求协助缉拿肇事司机吴小安,而该大队拒绝执行,直到今天肇事司机仍逍遥法外。”

   记者近日从邵阳警方作的“笔录”里看到,吴小安对自己“开车撞死人”及“事故后逃离现场”的事实均不否认,并强调自己“是外地人,担心被打”才离开现场的。记者还在吴小安自诉的“简历”上留意到以下内容:

   “1983-1986年在广东湛江当兵,1986-1997年期间在邵阳县城关镇派出所联防队工作,1997年至今跑运输。”

   据钟永尧向记者介绍,为了提高追逃效率,有两次他本人随同东莞警方到邵阳市协助追缉吴小安。邵阳市交警支队领导、有关科室及民警都十分重视,安宣科长邓立冬等人积极到电讯、车管部门调查当事人的相关资料,为追缉工作提供了第一手线索。民警们还亲自陪同东莞追逃民警到邵阳县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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